迪拜轻罪法院对两名海湾国家公民罚款10000迪拉姆,此前他们将钱转到一名毒贩的银行账户并购买海洛因。法院还下令,在未获得中央银行许可的情况下,禁止他们在两年内进行任何银行转账。 这两名被告是在缉毒机构领导的一项调查中被捕的,该调查旨在追踪和控制那些通过所谓“匿名信息”购买毒品的人。 毒贩从国外随机发送这些信息并提供毒品,而瘾君子则通过银行账户转账获得毒品。收到钱后,毒贩会通过WhatsApp发送毒品位置,这样瘾君子就可以在不与毒贩见面的情况下获得毒品。 两名被告被捕后,对他们的血液样本进行了检查,证明两名被告吸毒。 迪拜警察局药物管制总局进行的调查得出结论,两名被告都使用了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第一名被告往毒贩账户存入了2000迪拉姆,而第二名被告将900迪拉姆存入了毒贩银行账户,该账户被海外毒贩用来向阿联酋的瘾君子收款。警方获得了公诉机关的许可,逮捕他们并搜查他们的房屋和汽车。 警方在第一名被告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种含有海洛因的物质。在第二名被告房间里发现了两个装有类似违禁物质的袋子。被告被移交给公诉机关,并从那里被移交给法院。 在审讯中,他们承认持有麻醉药品、滥用和转移资金,意图获取毒品供个人使用。法院判定他们有罪,并对他们每人处以10000迪拉姆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