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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解释了对有组织的乞讨活动的处罚

沙漠之上 2022-4-14 12:17 798人围观 迪拜资讯

阿布扎比,2022 年 4 月 14 日(WAM)- 阿联酋公诉机关 (PP) 今天通过其社交媒体账户上的帖子解释了对开展有组织的乞讨活动的处罚。 根据关于颁布刑法典的 2021 年第 31 号联邦法令(犯罪和处罚法)第 476 条,任何人与两人或多人组成的有组织的团体进行有组织的乞讨活动,将被处以拘留最短期限为六个月,最低罚款 100,000 迪拉姆。 该帖子称,任何招募境外人员进行组织乞讨的人,将受到同样的处罚。 同一联邦法令第 477 条规定,任何参与有组织的乞讨活动的人将被处以最高三个月的监禁和 5,000 迪拉姆的罚款,或两种处罚中的一种。 公诉机关进一步解释说,如果有组织的乞讨犯罪的肇事者是监护人、看守人,或被指控养育或照料乞丐,或对乞丐有直接权力,则视为加重情节。 这篇文章是公诉机关不断努力在社区成员中加强法律文化并提高他们对该国最新立法的认识的一部分。 翻译者:Esraa Badr http://wam.ae/en/details/1395303039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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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 沙漠之上 来自: https://wam.ae/zh-CN/details/139530303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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