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中国广播电视大奖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本届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将按广播电视新闻、对外广播电视新闻、对港澳台广播、广播剧、广播文艺五个组别逐项申报参评作品。目前,总台参评作品已征集评选完毕。 对港澳台广播节目是指供港澳台地区听众收听的广播节目,申报材料应提供该节目在港澳台落地的证明,如在大陆(内地)承担港澳台宣传任务的广播播出频率等。送评作品须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播出的节目。经公开征集及评选,总台拟推荐4件对港澳台广播作品参加中国广播电视大奖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现将参评作品公示。 按照评选办法规定,总台参评作品的公示期为3月25日至30日,请各部门及时向本部门人员通报公示内容。部门或个人均可针对公示作品存在的问题,向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学术联络部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5057322、85057325、85057298;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5日
中国广播电视大奖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总台报送“对港澳台广播”作品目录 对港澳台广播(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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