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被告人朱某与靳某(另案处理)合谋,以闯卡的方式逃避高速通行费用。二人各驾驶一辆六轴货车,一前一后开到南昌九龙湖高速出口时,冲闯收费站ETC自助通道,共计逃避高速通行费人民币6048.52元。 2023年6月14日,被告人朱某与被告人张某合谋,仍以闯卡的方式逃避高速通行费用。朱某驾驶一辆六轴未上牌的新货车在前,张某驾驶的五轴货车在后,冲闯南昌梅岭收费站ETC自助通道,共计逃避高速通行费人民币8268.47元。当日,被告人朱某和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